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5-10

第一条  为做好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(以下简称:协会)的新闻舆论工作,保证协会重大新闻、重要信息的正常公开,树立协会依法合规、规范管理和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。根据民政部有关的规定,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  协会的新闻发布要坚持党性原则,坚持正面宣传和正确的舆论导向;坚持新闻发布工作服从、服务于协会的工作大局;推动协会治理更加法制规范,更加公开透明,更加及时、准确、客观、公正。

第三条  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指协会任命或指定有关人员,就本协会的重要活动、重要事件和热点问题,通过定期或不定期、举行新闻发布会、吹风会、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规范性安排。

第四条  协会新闻发言人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,法定代表人是协会新闻发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新闻发言人是协会新闻发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。协会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各部门、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的协同配合。

第五条    新闻发言人应当熟悉工程建设行业基本情况,应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,具有较强语言表达和高超沟通能力。能够主动、及时、准确和权威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。经协会党支部推荐,理事会确定协会秘书长兼任新闻发言人。

第六条     新闻发言人负责制定协会新闻发布工作计划,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;负责向媒体发布协会重要新闻、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;负责协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,代表协会接受媒体采访,正确引导社会舆论。

第七条     新闻发布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,遇到有关重大活动或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,经协会理事长同意可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。主要发布协会重点工作进展、工作动态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况

第八条    为增强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时效性,新闻发布会可采用“互联网+”方式进行,协会的工作动态、重大事项、突发事件的新闻稿经审核后,可采用门户网站、微博、微信、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渠道进行新闻发布。

第九条   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:一是重大决定、重要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。二是重点工作进展、阶段性工作目标和重要活动等情况。三是社会关注的热点、机构的重大调整和突发事件等问题。四是有关问题应对措施和其他需要回应的事项。

第十条    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应遵循确定主题、前期准备、新闻审核、新闻发布和新闻评估程序进行。首先综合办公室编制发布计划,确定发布内容、口径和时间;二是严格审核发布内容。三是发言人发布;四是评估发布后社会的反映,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。

第十一条   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,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。发布内容应涵盖:一是背景材料,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情况说明。二是根据社会近期对本会工作所关注的问题,准备问答预案;三是主持词和其他宣传材料。

第十二条   新闻发布会的筹备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,各部门、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全力配合,新闻发布稿中所需要的数据、图表和财务等信息应当准确无误。综合办公室应审核发言内容是否真实、准确,是否涉及秘密事项以及个人隐私等。

第十三条  综合办公室应及时收集和整理新闻发布会后的舆情反应,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第十四条 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,蓄意封锁信息。违反保密义务,导致严重后果的,协会将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。

第十五条    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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